第四十六章 平卢之行 (第2/2页)
或许是招兵买马,或许是打探情报,或许是煽动起义,总之有许多或许能做的事情。
但这种事一定要轻装简行,才能避免被人逮到。
回到自家营地之后,朱温向朱存、霍存等人交代了事宜,就开始打点行装。
他决定带上两匹马——一匹红马,一匹白马。
还有自己新请的小军师——兰素亭。
朱温跟她说这事时,兰素亭正好在帐内发现了一本书。
她的身姿依然纤静,但眼里却充满了喜悦之情。
“营将,这本书能借我一下么?”兰素亭轻声道。
她并没有刻意讨好,但这种安静、乖巧的声气,让人很难拒绝她的任何请求。
朱温瞧了瞧,原来是一本《周易新注本义》,是黄巢给他的。
这东西也是义军的老朋友,薛崇节度使留下的遗物之一,其作者是薛崇的祖先,开国名帅薛仁贵。
朱温全不在意地道:“给你吧。反正我不爱看。”
兰素亭秀眉一挑,露出讶然之色:“营将不喜欢《周易》吗?”
“我阿爷生前被人称作‘朱五经’,却只来得及教会我一部。”朱温笑了笑:“除了《诗经》之外,其他四部我都没看完,更不必说注解了。”
兰素亭点点头:“营将少年时要练武,能读书的时间应当不多。”
“你倒是会给我找台阶下。”朱温忍不住摸了摸她柔软的头发,这在他看来并没有什么出格的,他眼里对方便如兔子、猫儿一般,只是极为可爱而已:“其实就是我疏懒惯了而已。”
“一个疏懒的人还能破解雪帅齐克让的计策?”兰素亭吃惊得小口微张。
朱温一阵无奈。
他实在不怎么好解释。
在这样一位纯真少女面前,炫耀自己有多么聪明,多么天赋异禀,似乎也没什么意思。
“你应该发现,我一天要睡五个多时辰……”
兰素亭听了这话,不由若有所思:“嗯……看起来是挺懒的。”
“其实很多点子,我要做梦的时候,才能想得通透。”朱温说起胡话不打草稿:“你看,一天要睡这么久,当然没时间读书了。”
“素亭明白了。”兰素亭很认真地点了点头:“南朝的大才子江淹,也是梦里得到一支神笔,然后就经常在梦里写辞赋,所谓‘梦笔生花’。”
“这么说来,营将你不是懒,只是和江淹一样,异于常人而已。”
兰素亭见朱温不回话,又道:“这本书我不能收。”
“为什么?”朱温问道:“我给了你,就是你的。”
“我想自己抄一本。”兰素亭秀丽的睫毛轻轻颤着:“亲手抄一遍,自己就吃透多半了。”
朱温闻言,不由想起阿爷朱诚的那一屋子书,几乎也是一本本亲手抄来的。
由于门阀士族垄断知识,平民百姓想读书,就是如此不易。
兰素亭不知从哪拿出了一沓纸笺,是本朝才开始使用的“毂纸”,以树皮纤维制成,相比之前的麻纸,纸质相对光滑,但价格并不贵。
她显然是个爱书之人,而且时时都做好了手抄一本书的准备。
兰素亭在书案前摆纸研墨,无声无息抄写起来。柔淡如清水的目光,静静垂落在纸面上。
字体是卫夫人传下来的簪花小楷,极为娟秀,笔尖在纸张上流转,如同一场工丽已极的舞蹈。
“毂纸”尤其适合这样俊秀的笔法。
朱温并不懂纸,也不懂书法,但他能看出少女的书法相当有功力。
或许不在老师黄巢这样有数十年造诣的大才子之下。
笔法中的柔韧与秀丽,与武学中许多技法,原是相通的。
“你若出去卖字,一定比你做账房先生赚得多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出乎朱温意料,少女迅速给出了笃定的回答。
“但我不想像商贩那样出去吆喝,觉得很丢人。”兰素亭又轻轻地道。
她能帮长疮的战士吮吸毒疮,一点不觉得脏,却认为如商贩般吆喝着推销自己的书法,会令人尴尬。
这才是真正有骨气的读书人该有的样子。
朱温越发觉得自己平日里所讨厌的那些自命清高,十指不沾阳春水的“穷措大”,实在是俗不可耐。
抄了一些之后,她揉了揉有点僵硬的手腕,将抄好的纸页整理得整整齐齐。
今夜,朱温为她请的那个丫鬟恰好生了病告假,她便拿了笤帚,自己动手清扫帐内的地面。
一边扫,她另一只手还拿着那本书,细细地瞧着,竟然丝毫不妨碍扫地的精准与细致。
朱温不得不承认,她确实很会照顾人,本来并不需要什么丫鬟来照顾。
而且这种传说中的“一心二用”的本事,朱温身为公认的天才,自问也很难做到。
他能够左右手同时使用两种兵器,但若让他一边专心致志地看书一边砍人,那无疑会费劲到极点。
遇上这样一个璞玉般的女孩子,朱温只觉自己真的捡到宝了。
看来她不止能做进献逆耳之言的魏征。
假以时日,兰素亭或许真能成为运筹帷幄的大军师。
朱温转念一想,魏征之前跟着隐太子李建成的时候,不也是顶级的谋士。只不过太宗皇帝谋士太多,所以让魏征专门进谏罢了。
次日清晨,朱温便与兰素亭一起启程。
“我不会骑马。”兰素亭有些苦恼地道。
“那另一匹马只能做驮马用了。”朱温将一匹马的缰绳和另一匹马的马尾拴在一起,把行李放在驮马背上。
他本想依然让兰素亭坐在自己前边,但突然又觉得不大合适。
马鞍是军用的四角高桥马鞍,如果两个人坐在上边,就会很挤。
让少女坐在自己前边,就好像自己将她抱在怀里似的。
虽然朱温决定让她做自己的“小弟”,但还是觉得有点不合适,毕竟这趟旅程,时日并不短。
“你坐我后边。”朱温教她如何踩着马镫上马。
上去之后,兰素亭用双手抱住了朱温的后背。
随着骏马加速奔驰,她的上身不由与朱温的脊背紧贴,有种淡淡的柔软。
朱温突然发话道:“我想起一件有趣的事。”
骏马飞驰的时候,风声有点大,所以他特别抬高了声调。
“什么事?”兰素亭则选择将脑袋略略贴近朱温耳朵,少女口中淡淡的香气吹在耳孔里,有点痒。
朱温微笑道:“我二十岁时,我阿娘说我也老大不小了,还没个媳妇,便将她外甥女叫过来住,瞧瞧能不能撮合拢来。”
兰素亭问道:“那岂不是你表妹?”
“我心底是不情愿的,小时候家里尚未迁到徐州,两家住在一起时,我还揍过她呢!”朱温说起自己幼时打女孩子,倒是一点不尴尬。
“当天晚上,我因为白昼多喝了些酒,起夜时有些迷糊,误走到了客房里,顺手就点上了灯。”
说到这里,朱温顿了顿:“然后我表妹就大声尖叫起来,抓了床边一个果盆砸到我脸上。然后,她马上收拾行装,回了自己家。”
兰素亭吃了一惊:“你做什么了?我觉着你不是乱来的人罢?”
“我什么也没做。”朱温有些无奈地道:“我只是看见她的铺盖被家里养的狸奴给拱开了。那只老猫在她胸口蜷成一团,因为觉得又平坦又柔软,好像自己的窝。”
“然后我忍不住叫醒了她,但猫还没醒。”
兰素亭揉了揉自己的额头,陷入了一阵迷糊。
当她注意到自己的胸口正紧贴着朱温后背时,才意识到朱温为什么要讲这个故事。
朱温想道,若是小师妹段红烟,现在该一拳打在自己小腹上了。
不过小师妹本来也全然不平坦。
兰素亭只是如受了惊一般将身子向后一倾。
“素亭不喜欢这个笑话。”她轻轻地道。
她并没有刻意表现自己的委屈。
但朱温迅速感觉到她心里委屈之处,突然十分后悔。
他见过不少比她更漂亮的女孩子,但兰素亭确实具备格外惹人怜惜的气质。
她明明是一朵小白花,却格外认真,又格外勇敢。
“那把这些忘了吧。就当我没说过。”
“君子一言,驷马难追,哪里有收回去的道理。”兰素亭质问道。
“我本来就不是君子。”朱温回答得很干脆。
但过了一小会,他仍旧低声说了一句:“对不起。”
“嗯。”兰素亭轻轻应了一声。
然后两人就许久没有说话。
耳边只剩下风声,马蹄声,似乎还有低低的心跳声。